近日,浙江省政府批复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认定,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事故调查的结论,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2019年9月29日13时10分许,位于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林南路195号的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奇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事故造成19人死亡,3人受伤,过火总面积约1100㎡,直接经济损失约2380.4万元。
事故发生后,浙江省政府第一时间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省安委会及时制定整治方案、及时召开会议,专门部署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事故调查组聘请火灾调查专家全程参与事故调查,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调查认定,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锐奇公司员工孙某松将加热后的异构烷烃混合物倒入塑料桶时,因静电放电引起可燃蒸气起火并蔓延成灾。同时,事故发生还存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属地地方政府和相关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流于形式等间接原因。
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事故调查组还就事故防范提出了厘清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加大违法建筑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能力,积极推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建设,推动企业建立风险报告和管控承诺机制等措施建议。
来源:浙江发布
转载自:百家号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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